1.總體目標
(1)改善睡眠質量和(或)增加有效睡眠時間;
(2)恢復社會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
(3)減少或消除與失眠相關的軀體疾病或與軀體疾病共病的風險;
(4)避免藥物干預帶來的負面效應。
2.干預方式
失眠的干預措施主要包括藥物治療和非藥物治療。對于急性失眠患者宜早期應用藥物治療。對于亞急性或慢性失眠患者,無論是原發還是繼發,在應用藥物治療的同時應當輔助以心理行為治療,即使是那些已經長期服用鎮靜催眠藥物的失眠患者亦是如此。針對失眠的有效心理行為治療方法主要是認知行為治療(CBT-I)。
3.失眠的藥物治療
盡管具有催眠作用的藥物種類繁多,但其中大多數藥物的主要用途并不是治療失眠。目前臨床治療失眠的藥物主要包括苯二氮卓類受體激動劑(benzodiazepine receptor agonists,BZRAs)、褪黑素受體激動劑和具有催眠效果的抗抑郁藥物??菇M胺藥物(如苯海拉明)、褪黑素以及纈草提取物雖然具有催眠作用,但是現有的臨床研究證據有限,不宜作為失眠常規用藥。
4.物理治療
重復經顱磁刺激能影響刺激局部和功能相關的遠隔皮層功能,實現皮層功能區域性重建,且對腦內神經遞質及其傳遞、不同腦區內多種受體包括5-羥色胺等受體及調節神經元興奮性的基因表達有明顯影響。其可以和藥物聯合治療迅速阻斷失眠的發生,特別適用于婦女哺乳期間的失眠治療,特別是產后抑郁所導致的失眠。
5.特殊類型失眠患者的藥物治療
(1)老年患者。老年失眠患者首選非藥物治療手段,如睡眠衛生教育,尤其強調接受CBT-I(Ⅰ級推薦)。當針對原發疾病的治療不能緩解失眠癥狀或者無法依從非藥物治療時,可以考慮藥物治療。
(2)妊娠期及哺乳期患者。妊娠期婦女使用鎮靜催眠藥物的安全性缺乏資料,由于唑吡坦在動物實驗中沒有致畸作用,必要時可以短期服用(Ⅳ級推薦)。哺乳期應用鎮靜催眠藥物以及抗抑郁劑需謹慎,避免藥物通過乳汁影響嬰兒,推薦采用非藥物干預手段治療失眠(I級推薦)?,F有實驗表明經顱磁刺激是治療妊娠期及哺乳期失眠有前途的方法,但確切的效果需要進一步大樣本觀察。
(3)圍絕經期和絕經期患者 對于圍絕經期和絕經斯的失眠婦女,應首先鑒別和處理此年齡組中影響睡眠的常見疾病,如抑郁障礙、焦慮障礙和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等,依據癥狀和激素水平給予必要的激素替代治療,此部分患者的失眠癥狀處理與普通成人相同。
(4)伴有呼吸系統疾病患者。BZDs由于其呼吸抑制等不良反應,在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綜合征患者中慎用。Non-BZDs受體選擇性強,次晨殘余作用發生率低,使用唑吡坦和佐匹克隆治療穩定期的輕、中度COPD的失眠者尚未發現有呼吸功能不良反應的報道,但扎來普隆對伴呼吸系統疾病失眠患者的療效尚未確定。
(5)共病精神障礙患者。精神障礙患者中常存在失眠癥狀,應該由精神科執業醫師按??圃瓌t治療和控制原發病,同時治療失眠癥狀。抑郁障礙常與失眠共病,不可孤立治療以免進入惡性循環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