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底細胞癌(basal cell carcinoma,BCC) 是皮膚癌最常見類型之一,又稱基底細胞上皮瘤、基底樣細胞瘤、侵蝕性潰瘍等,是源于表皮基底細胞或毛囊外根鞘的上皮性低度惡性腫瘤。
基底細胞癌惡性程度低,罕見轉移,因此治療的重點在局部病變的處理上。治療應根據年齡、皮損大小和部位加以考慮。理想的療法是切除或切除植皮。不能手術的患者可進行X線放射療法、電灼、冷凍、激光、刮術以及不同濃度的氟尿嘧啶(5-Fu)軟膏等局部治療。
基底細胞癌的西醫治療方法如下
(1)手術療法
基底細胞癌的常用治療方法,對直徑<2cm的基底細胞癌,治愈率可達95%,對直徑>2cm者,治愈率為90%。術前應盡可能根據體檢及X線平片、CT掃描和MRI等檢查結果,估計癌腫的范圍和侵犯層次。
①切除廣度
對病程長,癌腫較大者,切除范圍應超過癌腫邊緣1cm;對復發性癌腫切除的廣度還要酌情擴大,至少應超過病變邊緣1.5~3cm。
②切除深度
應視侵襲情況而定。對表淺局限的癌腫,應包括皮下脂肪,侵犯較深者尚應包括深筋膜;對侵襲性潰瘍,應切除與基底相鄰的組織;對骨膜、骨、軟骨受累者,均應將這些結構一并切除。
③創面修復方法的選擇
對早期、面積小,尤其是位于顏面的病變,切除后創面可直接縫合封閉;對范圍較廣、惡性程度較高或復發性病變,宜用皮片移植修復,以便術后及時發現癌腫復發;對確認病變已切除徹底者,可用局部皮瓣修復;對有重要結構,如腦、大血管、神經或骨、軟骨、關節等結構暴露的創面,必須用皮瓣修復。
④手術方法
對病灶>1cm者,手術仍是主要療法,必要時可結合放療聯合應用。
A.刮除手術
適用于淺表、較小的基底細胞癌。在局麻下先用3~4mm大小刮匙刮除周邊和基底殘余瘤組織,最好用電凝燒灼。傷口涂以抗生素油膏,優點是傷口小。適用于面部和額部。
B.化學外科
美國醫師Mohs首創,原先用氯化鋅糊劑固定腫瘤后,將其水平削下送病理檢查,每削一次送檢一次,直至送檢組織無癌組織為止。目前已無需用氯化鋅糊劑,直接水平方向切削新鮮組織。此法適用于較大腫瘤,治愈率達99%,其技術難度較大。有人認為,此法與手術切除送冷凍切片檢查,并無本質區別。
C.手術切除
根據灶大小,有無轉移來決定切口范圍和操作深度。當腫瘤深入顱骨時,應將累及的顱骨甚至硬腦膜一并切除,再做修復與植皮手術。
(2)放射療法
基底細胞癌對放射線十分敏感,一般采用放射治療。臨床上,早期皮膚癌的放射療法治愈率很高,有些文獻報道達95%。
放療主要適用于老年病人(>60歲),尤其是位于鼻、唇、眶周等處的癌腫,因在這些部位盡可能多地保留正常組織對減少繼發畸形甚為重要。但如病灶已有浸潤,及深組織或骨組織侵蝕者,則放療往往無效。
對局限性硬皮病樣基底細胞癌、放射性慢性潰瘍的基礎上發生的癌變,或在放射治療后又復發的癌癥,放療則不適用。
(3)化學治療
凡無淋巴轉移者,頭面部基底細胞癌一般不主張全身性化療,多應用局部搽敷抗癌藥。
溫馨提示
基底細胞癌對放射治療敏感,因此應早期切除后再行放射治療。由于癌細胞通常向四周侵潤,超出臨床上顯示正常邊緣以外,手術切除范圍應足夠大,最好應用冰凍切片監察切除標本的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