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平足(骨科),平足癥主要是由于某些原因使足骨形態異常、肌肉萎縮、韌帶攣縮或慢性勞損造成足縱弓塌陷或彈性消失所引起的足痛,又稱為扁平足。其病因主要有:
(1)遺傳因素;
(2)先天性足骨畸形;
(3)足部外傷或慢性勞損;
(4)足內在肌或外在肌力弱或麻痹、痙攣。臨床上分為姿勢性平足癥和痙攣性平足癥。臨床表現主要為久站或行走時足部疼痛或不適,站立時跟外翻、足扁平、前足外展,舟骨結節處腫脹壓痛,休息減輕,晚期發展為痙攣性平足,并可引起骨性關節炎并發癥。部分病人有家族史。 本癥可發生于兒童及青壯年,若為先天性者則多在10歲以后出現癥狀,常因各種損傷和勞累、肥胖而誘發,雙側多見。本癥重在預防,一般行非手術療法多能奏效,少數患者則需手術治療,亦可獲得較好療效。療效欠佳者多數是未經正規治療或伴有合并癥、并發癥者。
診斷依據:
1.部分病人有家族史或先天性足骨畸形或外傷史。
2.久站或行走時足部疼痛或不適,跟外翻足扁平,前足外翻,舟骨結節處腫脹和壓痛,休息可減輕或消失。晚期為痙攣性平足,經較長時間休息,癥狀亦難改善。
3.站立位X線足正側位片可見舟骨結節完全塌陷,與載距突的距離增加。自跟骨結節底部至第一距骨頭底部作連線,并從舟骨結節至此連線作垂直線,其長度多小于1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