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癥鑒別依據。強迫癥又稱強迫性神經癥,是指在觀念、意向、行為上存在著雖自覺卻不合理或毫無意義,但又是被迫無奈地出于自己內心的自我強迫為突出癥狀的一種神經癥。
強迫癥的診斷方法
強迫癥的臨床表現是自我強迫癥狀,這種自我強迫癥狀是出自內心的而非外力所致,是明知不合情理或毫無意義的而仍反復出現,是力圖抗拒和排斥的而又不能控制和擺脫。同時,自我強迫癥狀的出現會導致嚴重的內心沖突并伴隨著強烈的焦慮和痛苦。
自我強迫癥狀可分為強迫觀念、強迫意向和強迫行為。強迫行為是某些強迫觀念在行為上的表現,例如上臺階總要計數有多少階梯,沿街走路總要依次觸碰路邊的樹干,進屋前先在門前立正再邁步進入,每次回家總要反復地用肥皂洗手,明知用力眨眼不舒服仍要使勁眨眼等。
強迫癥應與精神分裂癥和器質性精神病中的強迫癥狀相區別。精神分裂癥的強迫癥狀不是自覺地出自于內心,對強迫癥狀不具有批判力,而強迫癥的強迫癥狀出自于內心,對強迫癥狀具有批判力,只是無法擺脫而已;器質性精神病的強迫癥狀不是其最主要的臨床表現,另有其基本的突出的特殊癥狀,而強迫癥的臨床表現則為各種強迫癥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