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病人主要表現為免疫系統受到嚴重損傷,機體抵抗力下降,以至誘發嚴重感染和一些少見的癌瘤。人體在感染艾滋病毒后,大部分人可能沒有出現艾滋病急性感染期的任何癥狀,就直接進入到艾滋病潛伏期(一般可長達10年左右)。但是也有一部分人群會出現急性期癥狀,其中9%-16%的人出現一些類似流感癥狀。艾滋病的確診給患者的打擊非常大的,也是目前醫學里治愈難度很高的病種。下面我們就一起了解一下中醫是如何剖析艾滋病的病因的,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艾滋病的主要傳播途徑有哪些。
中醫對艾滋病病因的認識
1、感染濕溫、濕熱等
濕溫已是中醫的專有病名。濕熱是艾滋病發病時的重要病機之一,是不少學者的共識,稱之為病因既不規范,也不免有以偏賅全之憾。
2、感染艾毒、艾邪
毒、艾邪是直接附會西醫的稱謂,僅僅是艾滋病病毒的簡稱,只有“新味”,不含“原汁”,對中醫理、法、方、藥的具體應用沒有實際的理論和臨床意義。
3、氣虛、血虛、陰虛、陽虛、腎虛、精虛等
這是外邪入侵后導致的結果,不是原因,可以稱為繼發性原因,或稱為第二原因,嚴格來說只能叫“證因”,不能稱之為病因。艾滋病的傳染性也得不到體現,是有“原汁”無“新味”。
4、感染疫毒、毒邪、伏邪、癘氣等
疫毒、毒邪、伏邪、癘氣等是中醫溫病學對“皆相染易”性質病因的總稱、泛稱,雖有中醫特色,是“原汁”不純,“新味”不含,無論從中醫診斷學或者從治療學上,都沒有實際的指導意義。
5、感染濕毒
HIV致病,起病隱匿,病程遷延,纏綿難愈,表現復雜,首犯脾土,病位廣泛,符合中醫濕邪致病特點,幾乎是專家學者的一致觀點。稱謂“濕毒”也符合現在語言習慣,但不嚴謹,經不起分析。“毒”作為中醫學特殊的病因學概念,有其特定的含義。人體感染HIV后,呈現一個很長的自然史發展過程,8~10年的潛伏期可無任何癥狀,與毒的致病特點相悖。濕毒之名,雖是“原汁添新味”,但“原汁”與“新味”有附會之嫌。
艾滋病的主要傳播途徑
1、性傳播
2、母嬰傳播
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婦可通過胎盤, 或分娩時通過產道,也可通過哺乳, 將病毒傳染給嬰兒。患有艾滋病或攜帶有艾滋病病毒的孕婦可通過胎盤將艾滋病病毒直接傳染給胎兒,另外還能夠在產前、產程中和產后感染新生兒。
有資料表明,艾滋病嬰兒的父母一方約 73%為艾滋病病人或是艾滋病的高危人群; 所有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嬰兒其母親均是血清學試驗陽性的病毒攜帶者;而在父親帶有病毒,母親不帶病毒的家庭中,到目前為止尚未 發現過艾滋病嬰兒。這說明:嬰兒艾滋病病毒感染總是來自母親而不是父親。在多數情況下,往往是父親先受感染,然后傳染給母親,既而又傳染給了嬰兒。
3、血液傳播
通過靜脈注射毒品的人共用未經過消毒的注射器:輸用未經艾滋病病毒抗體 檢查的供血者的血或血液制品,以及類似情況下的輸骨髓和器官移值;注射器和 針頭消毒不徹底或不消毒,特別是兒童預防注射未做到一人一針一管危險更大; 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注射器及針頭是通過血液傳播艾滋病的重要媒介。
理發、美容、針具、浴室的修腳刀不消毒;口腔科器械、接生器械、外科手術器械、針刺治療用針消毒不嚴密或不消毒。和他人共用刮臉刀、剃須刀、或共用牙刷;救護流血的傷員時,救護者本身破損的皮膚接觸傷員的血液。在實驗室已從病人的血液、唾液、眼淚、乳汁、尿液和腦脊液中分離了艾滋病病毒,但從流行病學證據只證明血液和精液有傳播作用。
4、其它傳播途徑
如使用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器官作移植術的同時,也將艾滋病病毒植入體內。另外在人工肥精過程中,接受了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精液也同樣造成了感染艾滋病的機會。在與艾滋病病人接觸的職業人員(如醫務人員、警察、理發師、監 獄看守、殯葬人員) ,如果皮膚有破損時,接觸艾滋病病毒,則可能被感染。
溫馨提示
在病情變化過程當中,患者會出現全身衰竭、疼痛、不能進食等多種癥狀時,醫務人員應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告訴患者在艾滋病過程中會出現一些癥狀,要讓其保持信心,要讓他們多回憶以前美好時光以緩解心理的壓力;在對患者進行治療過程中,因藥物的不良反應和身體功能的衰竭,大多不愿繼續治療,應及時地向患者宣傳治療有一定的不良反應,使患者有心理準備,主動克服困難,積極配合治療。
【參考文獻:《吉林醫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