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脊髓腫瘤手術治療的一些問題。脊髓腫瘤雖說是惡性腫瘤,但也是脊髓病變引發的脊髓疾病,其治療難度是很大的,也難以痊愈。脊髓腫瘤治療最有效的方法是手術治療。對惡性腫瘤,經過手術切除大部分腫瘤并做充分的減壓、并輔以術后放療,也可獲得一定時期的緩解。
所以,外科手術是治療脊髓腫瘤的絕對手術指征。脊髓腫瘤的手術治療有如下一些問題。
一、脊髓腫瘤手術指征
存在神經系統受損的癥狀體征、放射學檢查腫瘤定位明確,無手術禁忌證的脊髓腫瘤患者,均適宜手術治療。
二、脊髓腫瘤手術時機
原則上講,對于髓外腫瘤,一旦診斷明確,即應盡快手術;脊髓髓內腫瘤患者,也宜盡早、在神經系統功能進展至中度障礙前施行手術。此外,手術時機還應參照腫瘤的病理性質、部位與大小,以及患者的年齡、癥狀、全身狀態和患者家屬的意愿等共同商定。
三、脊髓腫瘤手術入路
絕大多數脊髓腫瘤,取后正中入路即可;對于少數巨大的椎管內外腫瘤,需聯合胸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婦產科等醫師行同期同臺手術切除。
1. 全椎板切除時,既要有相對寬的椎板切除,以充分顯露,又應盡可能不損傷兩側小關節突,以保持脊柱的穩定。
2. 當腫瘤位于一側時,可取選擇性半椎板切除人路;
3. 對于病變范圍較廣、特別是兒童患者,宜作椎板成形術,或脊柱固定融合術。
對脊髓腫瘤的手術治療,在1887年Gowers和Horsley首先開展,手術屬探察性質。隨著先進診斷技術及手術操作技術的發展,脊髓腫瘤手術效果明顯提高,與顱內腫瘤不同,約3/4脊髓腫瘤屬良性病變,如能早期做到腫瘤全切,其預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