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多是由于外傷導致的嚴重疾病,如不能及時的得到有效的治療,會導致很多患者出現截癱的情況。 脊髓損傷可分為開放性和閉合性兩類。開放性損傷主要有銳器傷和火器傷。閉合性損傷由直接或間接暴力作用造成脊柱骨折或脫位傷及骨髓所致。
脊髓損傷的病人均有外傷經歷,直接損傷如刀刺、火器,或間接損傷如暴力打擊脊柱,傷后即出現損傷水平以下的感覺,運動及自主神經功能障礙。傷后的表現因傷情輕重而異,輕者表現為脊髓震蕩,損傷平面以下一過性感覺、運動功能障礙,持續數分鐘至數小時即恢復正常。稍重者有脊髓休克,損傷平面以下感覺完全消失,肢體乏力、癱瘓,大便失禁,尿潴留,需2~4周或更長時間才能恢復。嚴重者可致脊髓完全損傷,脊髓休克期過后損傷平面以下肌張力增高,腱反射亢進,運動及感覺完全消失。脊髓不完全損傷時損傷平面以下感覺、運動、直腸和膀胱功能部分喪失。
腰椎穿刺和脊柱影像學檢查是傷情判斷的重要手段。腰椎穿刺可以了解椎管是否通暢,腦脊液性狀、壓力,腦脊液生化及常規檢查。CT及X線平片了解椎體及脊柱是否骨折或脫位,MRI顯示脊髓情況。
對于閉合性脊髓損傷的病人,可予大劑量激素沖擊及神經營養等藥物治療;如有手術指征,須及時手術治療,清除突入椎管內的壓迫物如血腫、椎間盤組織或椎體骨片;
脊髓火器傷的病人應先處理合并傷,積極抗休克,早期應用抗生素,盡早清創取出異物及血腫,必要時行椎板切除減壓。治療脊髓損傷的同時應注意防治并發癥如消化道出血;早期康復訓練;高壓氧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