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體結核按原發病灶部位可分為三型
(一)中心型
病灶位于椎體中心部,見于兒童。特征為以骨質破壞為主,椎體被壓成楔形,成人可長期局限在椎體中心,出現死骨,死骨吸收后,可出現空洞。
(二)邊緣型
多見于成人,進一步累及相鄰椎體。以溶骨性破壞為主,很少出現死骨,易侵犯椎間盤,引起椎間隙狹窄。
(三)骨膜下型
由于膿液沿著前縱韌帶上下蔓延,相鄰椎體前側部長期被骨膜下膿腫腐蝕的結果,多為繼發性,可同時累及數個椎體前緣。
脊柱結核還可以按臨床病理分期
(一)單純病變階段(初發階段),是結核病變早期,病變進展緩慢,病變限于錐體及椎旁軟組織,骨質破壞較輕,無膿腫或膿腫較小局限于椎旁,大多無脊髓壓迫、截癱等合并癥,臨床癥狀較輕,影像學檢查常無典型征象(或僅有脊柱序或椎間隙改變)。該階段病灶區與周圍組織的血運尚好,病變發展處于可逆狀態,采用常規的非手術治療多可治愈 ,無需手術干預。
(二)病變發展階段(合并癥階段),病變進展明顯,突破椎體及椎旁,向四周蔓延,病灶區與周圍組織的血運逐漸中斷,椎體骨質進一步破壞,骨質缺損嚴重,脊柱穩定性遭受破壞致椎體塌陷,后突畸形,脊柱側突凸等發生。影像學檢查典型征象。膿腫增大并向遠處流注,累計周圍組織及器官,并破潰形成竇道和合并感染或破入其他臟器,甚至有脊髓壓迫或截癱等發生,臨床癥狀明顯,單純保守治療已不足以組織病變的發展,應積極進行手術干預,制止病變的發展。臨床上大多患者發現時均屬此期。
(三)病變穩定與治愈階段,病變靜止并開始修復,竇道愈合,臨床癥狀輕微;或病變已愈,尚殘留一些后遺癥狀,如脊柱側凸或后凸畸形、強直、截癱等。
以上分期在臨床中有一定的局限,我們根據病程對脊柱結合進行了新的分期:
(一)活動期,表現發熱、盜汗、消瘦、腰背疼痛、僵硬、神經功能障礙、竇道等;
(二)穩定性,脊柱結核病灶已穩定,如沒有形成嚴重后凸畸形,沒有神經受壓功能障礙,沒有脊柱不穩時為臨床治愈;如出現后遺癥時(如逐漸形成后凸畸形、神經功能障礙和脊柱不穩)需進一步治療。
我們治療的目的就是運用各種方法將活動期的脊柱結核順利進入穩定期,臨床大多數求治的患者大多數是屬活動期,約占85%—95%,其中大部分(85%—95%)可以通過微創手術可以進入穩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