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術療法
有發生肺栓塞危險者可行近端靜脈結扎;出現肢體壞疽需行截肢(趾)手術;四肢有殘留結節條狀物而時常疼痛者,可予以手術切除。
2、藥物治療
局限性淺靜脈炎一般不需要抗凝治療廣泛或進行性淺靜脈炎及深靜脈血栓應給予抗凝治療,疼痛嚴重者可給予給予止痛劑治療,有炎癥者可給予抗生素治療化膿性血栓性靜脈炎應給予大量有效的抗生素治療。
3、局部療法
可給予局部熱敷、熱療等;慢性靜脈淤滯引起水腫者可著彈性襪。
4、一般療法
以預防為主,病后及手術后應盡早進行肢體活動;長期靜脈輸液應定期更換注射靜脈;已發生血栓性靜脈炎,需臥床,抬高肢體30°至疼痛及水腫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