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肺癌的發病率和死亡率都明顯升高。及時發現和治療是重中之重。而肺癌的治療方法主要有手術治療、化學治療、放射治療,生物免疫治療、及外科治療等方法。那么,對于肺癌患者,如何選擇肺癌治療方法呢?要根據患者的病情、年齡等選擇最適合的治療方法。
1、化學治療肺癌
近年來“化療”在肺癌中的作用已不再限于不能手術的晚期肺癌患者,而常作為全身治療列入肺癌的綜合治療方案。化療會抑制骨髓造血系統,主要是白細胞和血小板的下降,從而抑制癌細胞無限量增殖、轉移等可怕病變。
(1)小細胞肺癌的化療
由于小細胞肺癌所具有的生物學特點,目前公認除少數充分證據表明無胸內淋巴結轉移者外,應首選化學治療。
適應征
經病理或細胞學確診的小細胞肺癌患者;KS記分在50~60分以上者;預期生存時間在一個月以上者;年齡≤70歲者。
禁忌癥
年老體衰或惡病質者;心肝腎功能嚴重障礙者;骨髓功能不佳白細胞在3×10^9/L以下血小板在80×10^9/L(直接計數)以下者;有并發癥和感染發熱出血傾向等。
(2)非小細胞肺癌的化療
對非小細胞肺癌雖然有效藥物不少,但有效率低且很少能達到完全緩解。
適應征
經病理學或細胞學證實為鱗癌腺癌或大細胞癌但不能手術的Ⅲ期患者,及術后復發轉移者或其他原因不宜手術的III期病人;經手術探查、病理檢查有以下情況者:①有殘留灶;②胸內有淋巴結轉移;③淋巴管或血栓中有癌栓; ④低分化癌;有胸腔或心包積液者需采用局部化療。
禁忌癥
同小細胞癌。
2、放射治療肺癌
(1)治療原則
放療對小細胞癌最佳,鱗狀細胞癌次之,腺癌最差。但小細胞癌容易發生轉移,故多采用大面積不規 則野照射,照射區應包括原發灶、縱隔雙側鎖骨上區、甚至肝腦等部位,同時要輔以藥物治療。鱗狀細胞癌對射線有中等度的敏感性,病變以局部侵犯為主,轉移相對較慢,故多用根治治療。腺癌對射線敏感性差,且容易血道轉移,故較少采用單純放射治療。
(2)放射并發癥較多
甚至引起部分功能喪失;對于晚期腫瘤患者,放射治療效果并不完好。同時病人體質較差,年齡偏大不適合放療。
(3)放療的適應征
根據治療的目的分為根治治療、姑息治療、術前放療、術后放療及腔內放療等。
根治治療
有手術禁忌或拒作手術的早期病例,或病變范圍局限在150cm的IIIa病例;心、肺、肝、腎功能基本正常,血象白細胞計數大于3×10^9/L,血紅蛋白大于100g/L者;KS≥60分事前要周密地制訂計劃,嚴格執行,不要輕易變動治療計劃,即使有放射反應亦應以根治腫瘤為目標。
姑息治療
其目的差異甚大。有接近根治治療的姑息治療,以減輕病人痛苦、延長生命、提高生活質量;亦有僅為減輕晚期病人癥狀,甚至引起安慰作用的減癥治療,如疼痛、癱瘓、昏迷、氣急及出血。姑息治療的照射次數可自數次至數十次,應根據具體情況和設備條件等而定。但必須以不增加病人的痛苦為原則,治療中遇有較大的放射反應或KS分值下降時,可酌情修改治療方案。
手術前放療
旨在提高手術切除率、減少術中造成腫瘤播散的危險,對估計手術切除無困難的病人可術前大劑量、少分割放療;如腫瘤巨大或有外侵,估計手術切除有困難可采用常規分隔放療。放療距手術時間一般以50天左右為宜,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手術后放療
用于術前估計不足、手術切除腫瘤不徹底的病例。應于局部殘留灶放置銀夾標記,以便放療時能準確定位。
腔內短距離放療
適用于局限在大支氣管的癌灶,可采用后裝技術通過纖支鏡將導管置于支氣管病灶處,用銥(192Ir)作近距離放療與體外照射配合,能提高治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