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治療疾病時,在采用外科手術以前,藥物治療是醫生和患者多選用的一種比較行之有效的治療方法。
對骨關節炎來說,治療藥物可以分為兩大類:非特異性治療藥物和特異性治療藥物,即“對癥治療”藥物和“對因治療“藥物。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對癥治療”和“對因治療”這兩個概念的區別,我們先來看看它們的含義:這里說的“對癥治療”和我們平時說的含義有所區別,我們平時說只有“對癥下藥”才能治好疾病,“對癥”是說要正確地認識疾病,得什么病就用什么藥;而這里對癥治療中的“癥”則指的是疾病的表面癥狀,比如牙齒被蛀壞了產生牙痛,牙痛就是表面癥狀。
“對癥治療”是指消除或改善疾病的表面癥狀,也叫治標。就像牙痛時使用止痛藥來止痛,牙痛止住了,就是消除了表面癥狀,但是不把牙齒補好,過一段時間又會疼痛。這種治療方法用我們平時的話形容就是“治標不治本”。
凡是能針對疾病原因進行的治療叫做“對因治療”,也叫治本。還用剛才牙痛的例子,把蛀牙補好,牙就不痛了,這便是對因治療。所以,對因治療較為徹底,一般不易復發。
非特異性藥物治療骨關節炎(對癥治療)
骨關節炎的非特異性藥物治療,也就是對癥治療,常用的是非甾體類抗炎藥,它們通常被稱為止痛藥。止痛藥,顧名
思義,即具有止痛的作用,能緩解頭痛、肌肉痛,包括骨關節炎伴隨的關節疼痛,這類藥物不專門針對骨關節炎進行治療,所以我們也
把這種藥物稱作“對癥治療”藥物。這類藥物起效快,對于各種原因引起的疼痛,其止疼效果比較好,緩解骨關節炎病人的關
節疼痛效果也不錯。這類藥物在體內代謝較快,一旦代謝完畢疼痛馬上又開始了,維持時間很短。重要的是,止痛控制了疾病的表面狀現象,卻掩蓋了病情仍在繼續發展的本質。
另外還有一種對癥治療藥物——激素類藥物,該類藥物必須進行關節腔內注射,也能達到迅速消炎止疼的目的,但每年不能超過3——4次,若長期使用,可加劇關節軟骨的損害以及骨關節炎的癥狀。
非特異性藥物治療骨關節炎,只能暫時緩解疾病癥狀,而不能真正對骨關節炎的病因——關節軟骨起作用,也不能阻止骨關節炎病情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