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α-干擾素(α-IFN)
治療慢性丙型肝炎有一定療效。治療后血清HCV RNA轉陰率可達50%~80%,但停藥后約半數HCV RNA又轉陽,再用α-干擾素仍有效。在HCV復制指標轉陰同時可見肝功能改善及肝臟病變好轉。提示干擾素對HCV有抑制作用,但不能完全清除病毒。復發時間多在治后6~12個月,若治后12個月ALT持續正常,血清HCV RNA陰性,則可能治愈。其復發原因為①病毒基因型不同,一般Ⅲ型IFN療效好,Ⅱ型療效較差;②出現突變株;③未完全清除病毒;④耐抗病毒藥物。有報告用干擾素治療散發性丙型肝炎效果較輸血后丙型肝炎好。急性丙型肝炎如ALT持續異常超過6個月,應用干擾素治療。常用有干擾素α-2b(干擾能),用法為:每次300萬U,肌肉注射,每日1次,用2周;后改為每次300萬U,肌肉注射,隔日1次,用14周。一般療程3月至6月。若增加干擾素劑量,延長治療時間(12月或更長),可望提高療效。近期療效50%。
2.三氮唑核苷(rilavirin,病毒唑)
為一廣譜抗病毒藥,治療慢性丙型肝炎療效不如干擾素。對血清和肝HCV-RNA無明顯降低作用。
3.干擾素(interferon,IFN)治療
IFN治療輸血后慢性丙型肝炎的持久應答率為25%,可防止30%的急性丙肝向慢性化發展,到目前為止,IFN仍是公認的治療丙型肝炎病毒的藥物。
Omata報道,輸血后丙肝1年后ALT恢復正常者,IFN治療組為64%,對照組為7%,輸血后3年HCV RNA陰性者,IFN治療組為90%,對照組為0%。一般認為,HCV感染時間越短,肝組織學病變越輕,血中病毒水平越低則療效越好。因此對急性丙型肝炎,血ALT持續不降者,應考慮IFN抗病毒治療。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具下述指標者,亦可應用IFN治療:①血清ALT持續異常;②肝組織學檢查有慢性肝炎特征;③既往有注射毒品史或從事醫務工作者等;④除外其他原因所致肝病,特別是自身免疫性肝病;⑤HCV血清指標陽性。
IFN劑量目前一般用3~5mV,每周3次,療程6月。據報道,在干擾素治療過程中,50%以上慢性丙型肝炎病人的生化和組織學指標好轉,但部分病人于6~12個月內復發。但如病人于治療后12個月ALT持續正常,血清HCV RNA陰性,則可能治愈。延長療程可提高應答率。
影響IFN療效的因素除年齡、病程長短外,主要與下列因素有關:①基因型:基因Ⅱ型IFN治療效果差,Ⅲ型治療效果好;②血清HCV RNA含量:一般認為,患者初始HCV RNA滴度與IFN療效高度相關。HCV RNA初始滴度低者,IFN治療效果好;③病毒變異:有人提出IFN敏感性和耐受性HCV的理論。Enomoto等分析了各感染HCV-1b株病人體內 HCV全長基因序列和氨基酸序列,發現病人對IFN治療反應與HCV-1b準種的變化有關。其中一名病人在IFN治療前有兩種HCV準種,一個在IFN治療后不久即從病人體內消失,而另一個準種在整個。IFN治療期間均未發生變化。比較兩個準種序列差異時發現,主要在HCVNS5A蛋白羥基端的密碼子序列(2209~2248)間發生突變。把此區稱為“IFN敏感性決定區(ISDR)”,認為凡具有原型HCV-1b的準種,均對IFN-耐受,而具有ISDR突變形的HCV-1b準種則對IFN敏感,后者IFN療效明顯高于前者。 2.利巴韋林(三氮唑核苷,Virazole,Ribavirin) 當前國內外學者多數認為利巴韋林治療慢性丙型肝炎,在改善肝功能,抗病毒方面顯示一定療效,但這種作用停藥后不能維持,可與IFN或免疫調節劑并用,以提高療效。
4.肝移植
慢性丙型肝炎晚期可用肝移植治療。但新移植的肝常發生HCV感染,系由肝外HCV傳入所致,也可發生急性重型肝炎。
預后:
雖然丙肝臨床癥狀相對較輕,但易向慢性化轉變,血清轉氨酶常呈波浪起伏性升高,持續達6個月者(占57%)比乙肝(占28%)更為多見。長潛伏期和輕型或無黃疸型者,易發展為慢性;女性較男性更易發展為慢性;老年和高劑量丙肝病毒急性感染者易發展為慢性;經皮傳播者,特別是輸血后丙肝較非腸道外傳播者更易發展為慢性。其中10%-2o%發生肝硬變,有時在急性起病后幾個月至三年之內,在無癥狀的情況下,不知不覺地演變為肝硬變,而且,少數患者病情發展迅速,預后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