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癥有哪些表現及如何診斷?
現在全世界通用的ICD-10(WHO, 1993)自閉癥診斷要同時滿足下列A.B.C三準則:
A,三歲前出現下列三項中至少一項功能之發展異常或障礙:
1. 社交溝通情境之理解性或表達性語言;
2. 選擇性社交依附或交互社會互動;
3. 功能性或象征性游戲(DSM-IV則為象征性或想象性游戲)。
B,下列1.2.3.合計至少6項,其中1.至少2項,2.和3.各至少1項
1. 交互社會互動之質的障礙:
a. 不會適當使用注視,臉部表情,姿勢等肢體語言以調整社會互動;
b. 未能發展和同儕分享喜好的事物,活動,情緒等有關的同儕關系;
c. 缺乏社會情緒的交互關系,而表現出對別人情緒的不當反應,或不會依社會情境而調整行為,或不能適當的整合社會,情緒與溝通行為;
d. 缺乏分享別人的或與人分享自己的快樂。
2,溝通方面質的障礙:
a. 語言發展遲滯或沒有口語,也沒有用非口語的姿勢表情來輔助溝通之企圖;
b. 不會發動或維持一來一往的交換溝通訊息;
c. 固定,反復,或特異的方式使用語言;
d. 缺乏自發性裝扮的游戲或社會性模仿游戲。
3,狹窄,反復,固定僵化的行為,興趣和活動:
a. 執著于反復狹窄的興趣;
b. 強迫式的執著于非功能性的常規或儀式;
c. 常同性的動作;
d. 對物品的部份或玩具無功能的成份的執著。
C,不是有續發社會情緒問題的接受性語言障礙,依附障礙,有情緒行為問題的智能不足,精神分裂癥,雷特癥等,(DSM-IV則只排除雷特癥和其它兒童期崩解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