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罰與用人
據《史記》記載,晉公子重耳〈即后來的晉文公〉為避內亂,流亡他鄉十九載,歷盡艱險。即位后賞從亡者及功臣,從亡者壺叔未得賞賜,以為不公,便問文公,文公答曰:“夫導我以仁義,防我以德惠,以受上賞;輔我以行,卒以成立,此受次賞;矢石之難,汗馬之勞,此復受次賞。若以力事我而無補吾缺者,此復受次賞。三賞之后,故而及子。”
行賞論罰,乃是君王為政治國、管理百官的重要手段。似晉文公深諳并善用此道者,必然君臣和諧,政治清明,國富民強;反之,妄行賞罰,必然綱常悖亂,政治黑暗。歷史長河中,正反事例俯拾即是。
由此筆者想到的是,奴隸社會、封建社會中的統治者尚且如此重視此道,那么,在加大防腐倡廉力度的今天,在政治清明的社會里,各級領導者更應吸取歷史的經驗和教訓,在用人時行使好賞罰之道。
為官者惟有不忘國家安危、百姓苦樂,方能凡事從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否則,就容易考慮個人權位、一己私利,就容易摻雜個人情感好惡、私心雜念,就難免用人失察。唐太宗不僅重用曾助太子李建成謀逆的魏征,還采納他的建議,寬恕李建成的舊黨。如此賞罰便是寬宏大量,從善如流。
孔子言:“巧言令色,鮮矣仁!”忠誠耿直之士常出逆耳忠言,讓人直覺麥芒在背。而巧言令色者,長于察言觀色,揣摩上司心思。人都有喜怒好惡,倘若一時放松警惕,便墜入云里霧里,難辨是非黑白了。齊桓公初用仇敵管仲而成霸業,后卻死于阿諛臣子易牙之政變,賞罰之道的正確與否是兩種結果的根源。可見明辨是非的賞罰是多么困難,又是何等重要。
無論哪一位領導者,智慧有限,視野有限,精力有限,不能窮究一切人事,搞好賞罰之道必須依靠群眾。賞罰公平,人心思進,事業興旺;賞罰不公,人心思退,事業衰頹。晉文公的賞罰之道,很值得人們細細品味。